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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1),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2),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简介
“数学和应用研究”
2025 年分重点研究方向、“揭榜挂帅”榜单、青年科学家项目三类指南,拟支持27个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1.85亿元。
“物态调控”
2025年度指南围绕电子物态调控、拓扑物态调控、人工微结构物态调控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9个常规项目,
国拨经费总概算1.31亿元,每个项目概算参考数1400~1500万元;拟支持5个青年科学家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2000万元,每个项目400万元。
“催化科学”
2025年度指南围绕催化基础与前沿交叉、催化剂创制、催化原位动态表征与模拟、环境友好与碳循环的催化科学等4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4个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概算0.63亿元。
“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
2025年度指南围绕生物大分子与生命活动维持及调控关系等方面的基本科学原理,标准微生物组及其与宿主/环境作用对生命活动影响的原理与机制,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组学等方向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10个常规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40亿元。同时,拟支持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概算0.35亿元。
“合成生物学”
2025年围绕合成生物学设计理论、合成生物学使能技术以及合成生物学应用等3大研究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33个项目,
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3.96亿元。其中,包括青年科学家项目9项,每项400万元。
“纳米前沿”
2025年度指南将围绕单纳米尺度等前沿科学探索、纳米尺度制备核心技术研究、纳米科技交叉融合创新等3个重点任务方向,在任务3部署项目,拟支持2个常规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概算约1960万元。同时,拟支持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概算约1750万元。
“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
2025年度指南围绕总体实施方案8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1)地球宜居性演化的关键因素;2)地球圈层分异及其相互作用对
地球宜居性的控制作用;3)地球系统科学观测与研究的大数据
集成与信息智能化;4)全球变化基础数据采集、集成、挖掘、同化研究与综合数据平台研发;5)全球变化特征、机理与关键
过程研究;6)全球/区域海陆气耦合模式、地球系统与区域地球
系统模式优化与大数据分析方法研究;7)全球变化影响评估和风险预估;8)全球变化适应理论与技术研究。拟通过择优支持不超过7个常规项目开展集成研究,本年度安排国拨经费概算不超过1.253亿元。
“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
2025年度指南围绕器官发育及其代谢调节与疾病、组织器官稳态维持的调控机制与疾病、纵向和横向环境对发育代谢的调控作用、发育代谢研究的技术创新与应用等四个重点任务部署项目,拟支持12个常规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约2.81亿元。同时,拟支持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约0.21亿元,每个项目300万元。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设立5个指南方向,支持与韩国、印尼、柬埔寨、新加坡4个国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约21个,国拨经费总概算1.02亿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4.政府间专项项目主要国外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在国外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且非中方机构的分支机构。项目牵头申报单
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5.政府间专项项目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受聘于中方科研单位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科研人员,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调查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xlzhang@nuaa.edu.cn开通申报权限。
3.“数学和应用研究”“物态调控”“催化科学”“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合成生物学”“纳米前沿”“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推荐单位请选择工信部;“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推荐单位请选择江苏省科技厅,根据江苏省科技厅的要求,通过其推荐需要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
4.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8月14日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应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提交至科研院612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重点专项名称 | 主责科学部(指南方向) | 专业机构 (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 |
数学和应用研究 | 010-62327191 | 010-68104344 |
物态调控 | 010-62325055 | 010-68104388 |
催化科学 | 010-62327035 | 010-68104776 |
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 | 010-62329240 | 010-68104344 |
合成生物学 | 010-62329246 | 010-88225153 |
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 | 010-62327627 | 010-68104432 |
纳米前沿 | 010-62327138 | 010-68104435 |
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 | 010-62328790 | 010-68104388 |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 010-58881083 |
3.项目申报指南和通知文件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校内联系人:张小兰 联系电话:025-8489275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7月5日